公积金开户、正常缴存满6个以上且达到最低缴存额度(市中心城区合缴达到294元/月,县<市>合缴达到254元/月)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受理。

  一、受理条件

  公积金开户、正常缴存满6个以上且达到最低缴存额度(市中心城区合缴达到294元/月,县<市>合缴达到254元/月)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购二手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个人信用报告》;

  4、契税完税票和增值税发票;

  5、委托银行还款账户;

  6、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委托银行收款账户;

  购商品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3、首付款发票;

  4、《个人信用报告》;

  5、委托银行还款账户;

  6、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7、若用他人房屋产权证作抵押的必须提供他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

  购商品房(期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3、首付款发票;

  4、《个人信用报告》;

  5、委托银行还款账户;

  6、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备注:经市中心准入的楼盘必须用所购此套住房抵押。

  自建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委托银行还款账户;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6、若用他人房屋产权证作抵押的必须提供他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

  备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2年以内有效。其土地性质必须是国有出让或国有划拨。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委托银行还款账户;

  4、提供借款人与合法的拆迁单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补交款票据、开发商或拆迁单位的银行存款账号;

  5、若用他人房屋产权证作抵押的必须提供他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委托银行还款账户;

  4、借款人与施工方的翻建、大修房协议(含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建、大修房造价预算);

  5、翻建、大修的房屋所有权证;

  6、建设规划部门的翻建批文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大修住房的);

  备注:以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翻建时间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时间为准(大修住房的),1年以内有效。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递交申请书至公积金办事处审核审批→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公积金(办事处)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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